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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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学院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信息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室):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函〔2017〕28号文件、山东省教育厅教高处函〔2017〕3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7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研室主任作为本教研室负责人,负责通知和汇总本教研室科研和教学实验室信息数据,学院下设的实验中心(室)负责人负责本实验中心(室)实验信息数据填报,所有上报数据请准确填写,学校将上传至教育部高校实验室信息数据库,并作为学校本科评估参考数据,请各教研室高度重视,以教研室为单位按学院规定时间报至于聪老师。

二、科研和教学实验室需要准备和提供的各种数据以及相关要求见附件表格。

(1)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2)专职实验室人员表

(3)教学实验项目表

(4)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40万元以上设备,清单见附件)

(5)实验室教学基本情况综合表

为节约资源,提交电子版即可。

三、请各负责人务必于2017年7月12日前将本教研室、实验中心(室)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42819908@qq.com。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均明确规定数据上报时间,过期后服务器关闭将无法提交数据,请各负责人高度重视,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的完成数据统计任务。

联系人:刘仕伟于聪

联系电话:84022782

电子邮箱:442819908@qq.com

附件:2017实验室统计数据.rar

化工学院

2017年7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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