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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1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促进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部署,化工学院将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一、指导思想

学院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着眼于发现问题,着力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水平,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评估依据

以《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等文件为评估依据。

三、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如下表所示:

表1   化工学院参加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

序号

学位授权点

类别

工程领域

1

化学工程与技术

一级学科博士点

化学工程

2

药物化学

二级学科硕士点

 制药工程

3

药剂学

二级学科硕士点

 

四、评估内容

对学院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真实、准确考察学院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

五、评估程序

1、制定自我评估方案。

2、准备自我评估材料。根据学校相应的指导性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自评估简况表》(附件2,学术型,化学工程与技术、药物化学、药剂学3个学科填写,学院组织专人负责填写)、《青岛科技大学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估简况表》(附件3,专业型,化学工程、制药工程2个学科填写,学院组织专人负责填写)、《化工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估附表》(附件4,学院及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各个教研室安排专人负责汇总),上述表格填写完毕后,最终撰写自我评估报告。

2、材料审查。自我评估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院长签字后,提交研究生处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聘请。学院组织成立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同行专家组,专家组由外单位同行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评估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其中,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应包括行业专家。

4、专家沟通。评估材料发给评估专家,并向专家说明本学位点的办学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估目的、评估方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等,请专家评估材料,形成评估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补充完善自评材料。

5、现场评估。评估专家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专家评议意见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从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各个方面,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6、审议评估结果。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审议确定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结果。自我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评估不合格但属于学校学科布局必需的学位授权点,采取警示或暂停招生整改,并按学校意见加强整改建设后进行二次评估。

7、制定改进提升方案。各学位授权点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估专家意见,制定各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改进提升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包括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8、撰写自我评估报告。学院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撰写提纲和抽评要素,组织各学位授权点编写《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于20181130日前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用于随机抽评。

七、时间安排

评估工作在不影响各学位授权点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7629,向研究生院提交学院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含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

2201771日至20171010日,各学位授权点根据各自实际开展评估工作,形成《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320171010日前,完成专家现场评估。

420171120日前,进一步完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制定改进提升方案。

520171130日前,上交研究生院《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改进提升方案。

6201712月,根据学校意见,按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有关办法申请放弃或调整学院部分学位授权点。

720181月至201811月,按照改进提升方案进行整改建设,提交改进后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20181130日前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用于随机抽评。

八、其他

非常感谢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对此次学科点合格性评估的支持及将要做的工作!

学院此次合格性评估涉及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博士点、药物化学和药剂学二级硕士点、化学工程和制药工程专业硕士点,共5个学科点,可以说,此次合格性评估在材料填写方面要求真实、准确、全面、细致,涉及到研究生培养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更涉及到我院5个学科点的将来的发展,为了顺利完成本次学科点合格性评估,学院期望全院老师站在学校建设“五有”高水平大学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位授权点评估对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准确把握评估工作的目的和要求,明确自己在评估工作中的职责,高度重视,真实、准确、全面、细致填写个人相关材料,一次性填写成功,避免返工,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每一个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工作。

材料填写要求: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自评估简况表》:学术型,化学工程与技术、药物化学、药剂学3个学科填写,学院组织专人负责填写

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估简况表》:专业型,化学工程、制药工程2个学科填写,学院组织专人负责填写

附件4《化工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估附表》:学院及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各个教研室安排专人负责汇总

自我评估报告:学院安排专人负责。

各教研室负责人要安排好此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并请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于9月10日将本教研室全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材料汇总(附件4)后,发至学院合格性评估公共邮箱hgxyhgpg@126.com

撰写各个学科点的材料过程中,如需指导老师们提供某些材料,烦请指导老师能及时着手准备自己的材料,并及时提交,以便工作高效推进!

再次感谢各位老师的辛苦付出!谢谢!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青岛科技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自评估简况表

附件3 青岛科技大学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估简况表

附件4 化工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估附表

                                                 化工学院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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