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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    作者:刘彬      审核人:    点击:[]

研究生各班级:

为了做好化工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14]27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现将化工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研究生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学校、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认真做好组织申报与材料汇总工作。

二、评选条件

具体条件要求以《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要求为准,请各研究生结合自身学业成绩与科研情况进行申报。

三、组织实施

(一)研究生一年级: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来确定奖学金的等级;其中推免生全部为一等奖学金。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进行奖学金评定,同一专业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名,初试成绩相同按照公共课成绩高者靠前的原则进行排名,然后各专业分别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奖学金的评定。研究生一年级不用申请,根据成绩直接确定等级。

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各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请于9月20日15:00之前将《化工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化工学院研究生日常表现赋分表》、《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表》纸质版,以及所有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任秀(研三)和赵媛媛(研二)汇总。

博士研究生的请将相关材料交给刘玲老师汇总。

(二)学院按照年级、专业进行汇总,将化工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9月21日-9月24日。

(三)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于9月25日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审,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

(四)学院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9月26-10月9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时,另需注意,授权专利的姓名如果发生临时变更的情况,将不计入科研量化分,最终解释权归委员会。

附件

化工学院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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