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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各实验室(中心):

接学校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教育部《教技司[2019]13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示精神,请学院内各实验室(教学和科研)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自查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责任人高度重视,即日起做好本年本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并按照《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20190418》和《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逐条对照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于2019522日前向学院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和《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20190418》,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安全管理巡查记录本》,《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请各实验室自行打印,并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安全管理巡查记录本》填写记录实情填写(日期起至时间为:20190401-20190520日)。

二、学院检查

1.学院将于2019523日起对各相关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各实验室上交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抽查若干实验室。

联系人:刘仕伟 电话:84022782

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20190418

2.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上述两附件下载见:http://sbc.qust.edu.cn/info/1008/2501.htm

化工学院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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