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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实施办法补充细则
发布时间:2018-09-06    作者:秦洪庆      审核人:    点击:[]

一章 总 则

为促进化工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结合化工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福胜、钱翌

副组长:田文德、刘仕伟、孙明媚

成 员:王政、夏亚穆、玄光善、王晓红、赵文英、金欣、张媛媛、秦洪庆、邹丽佳

秘 书:刘玲、李会

第三章 实施细则

一、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根据学校《青岛科技大学2019级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安排》和《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一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思想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及考试作弊记录。

(六)前三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年级前25%名次内;外语国家六级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或外语国家四级成绩达到462分及以上;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八)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创业创新成效以及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且前三年内综合评成绩居本专业年级前50%名次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专家)联名推荐,以及学院审(考)核,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六)综合排名限制,在满足遴选条件中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取得推荐资格。

二、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青岛科技大学2019级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安排》要求,化工学院结合自身学科发展和各专业人数比例,各专业的推免生人数见下表(推免指标不分学术专业类型):

2019级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的推免生人数分配表

化工实验

化工

化工(精细方向)

制药

制剂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一等奖

合计

3

6

1

3

1

1

15

补充说明:获得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一等奖的团队,在满足学校最基本的选拔条件下,团队5名同学按照六学期综合测评排序,第一名获得推免资格。推免资格仅当年有效。

三、评分办法

决定推免的最终评分由二个模块组成,每模块满分都以100分计,乘以对应权重相加后得出总分,按照总分排名确定最终推免生名单。

内容

第一模块

第二模块

总分

综合测评分

学术成果

权重

99%

1%


1、综合测评分:占总分的99%。以前三学年6学期的综合测评分平均分计算。

2、学术成果:占总分的1%。学术成果主要包含“科技发明专利A”、“科研成果B”、“学术论文C”、“专业学科竞赛D”等四大类别。各类不同奖项可以累加,同类奖项只计等级最高的一次,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一。学术成果最终得分=个人学术成果得分/所有报名学生中学术成果最高得分×100

四、遴选步骤

1、9月4日-9月7日。根据指标分配方案,结合《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要求,学生按专业填报志愿,并递交相关表格和佐证材料。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本实施细则进行第一模块分数(综合测评分)和第二模块分数(学术成果)的评定,并且就同一专业申请的推免生进行排名遴选,确定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名单。存在弃权情况时,后续同学顺增。相关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

2、9月10日-11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经辅导员及两名主要业务课主讲教师推荐(《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辅导员)推荐表》),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推免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推免生初选名单,将院系拟推荐名单,连同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纸质),同时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如果二个模块的总分值排序相同,以综合测评分排名高者优先。

4、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

地点:化工学院分团委

电话:84022708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学院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学院成立由院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牵头的监督小组,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申诉事项,监督小组只受理书面署名申诉举报。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研究生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申诉地点:化工学院办公室

申诉电话:84022879

第五章其他事项

一、本遴选实施办法补充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执行。

二、本遴选实施办法补充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化工学院

2019年9月5日

附件一:

化工学院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

学术成果评分细则表

项目与标准

总分值

得分

附件标注

学术成果

A:

科技

发明

专利

A1:国家级科技发明奖

发明人

100


排名乘权重计分

A2:省部级科技发明奖

发明人

100


排名乘权重计分

A3:发明专利(申请阶段,有实审通知)

申请号

50


排名乘权重计分

A4:发明专利(有授权书)

专利号

100


排名乘权重计分

A5: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

70


排名乘权重计分

B:

科研

成果

B1:国家级科研成果

完成人

100


排名乘权重计分

B2:省部级科研成果

完成人

100


排名乘权重计分

C:

学术

论文

C1:SCI、EI、SSCI级别

国际学术期刊

100


排名乘权重计分

C2: ISTP、EI级别

国际会议

80


排名乘权重计分

C3:CSSCI及CSCD核心库

国家核心期刊

100


排名乘权重计分

C4:CSSCI及CSCD扩展库

国家核心期刊

80


排名乘权重计分

C5:北大中文核心数据库

国家核心期刊

75


排名乘权重计分

C6: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全国性和省级报纸及其他公开出版期刊

一般期刊

50


排名乘权重计分

D:

专业

学科

竞赛

D1:国际

二等奖及以上

10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三等及优胜奖

90


排名乘权重计分

D2:国家级

一等奖及以上

10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二等奖

9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三等及优胜奖

70


排名乘权重计分

D3:省级

一等奖

8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二等奖

7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三等及优胜奖

50


排名乘权重计分

签名


总分


具体计分说明:

1、A、B、C、D四部分可以累加,以归一化处理后的得分作为最终学术成果分;A、B、C、D各部分中的单项成果仅以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2、各项学术成果排名计分权重。参照《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规定的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办法。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2人完成按7.0: 3.0;3人完成按6.0: 3.0: 1.0;只计算前3名人员分值,超过3人的按3人计算。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

3、A、B项目的认定均以证书(文件)为准,需提供证书(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4、C项目的认定以公开发表的正式期刊、报纸、会议论文集为准,需提供期刊原件以及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或者报纸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会议论文集的原件及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

5、D项目的认定以证书为准,由学校及以上层面立项和组织的各种赛事,以作品邮寄方式的参赛奖项不算,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上一条:化工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本科生上课出勤​情况公示
下一条:化工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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