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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化工学院“96届校友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作者:秦洪庆      审核人:    点击:[]

各班级:

为激励化工学院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化工学院96届校友自发捐助设立了化工学院校友励志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范围

用于奖励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且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一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可以位于前50%;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受到教师和学生的认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不畏艰难,勇于奋斗,在各个方面表现良好。

6.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或省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在参加本次校友奖学金的评选。

三、奖学金设置办法

本次发放奖学金共计:30000元,计划共奖助30人,每人1000元。

四、奖学金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年级部评议组按照分配的名额审核,评议确定,签署意见,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

3.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年级部上报情况初步确定奖学金候选人。

4.在全院范围内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金。

五、备注

1.请各班级将填写完整的《化工学院“96届校友励志奖学金”评选申请表》(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一式两份,于11月23日(周五)下午5:00前报各年级部。

2.申请奖学金同学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3 .最终获奖人数、名额分配等事宜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和96届校友共同协商确定。

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

201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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