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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统计科研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化工学院关于统计科研实验室的通知

学院各教研室主任、老师:

接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知(http://sbc.qust.edu.cn/info/1008/2390.htm),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按照学校要求,现对我院科研实验室进行统计,请学院各老师按照附件《2019年科研实验室统计表》格式、内容认真填写,纸质版由具体实验室负责人签名交至各教研室负责人处汇总,电子版由各教研室负责人汇总后发送至邮箱13006505381@163.com。请各教研室负责人于2019年3月14日下午4:00前汇总完毕!

填写注意事项:

1、对于团队式的课题组,请在表中直接填写团队负责人姓名并注明团队所有组员(如:团队负责人是张三、组员有李四、王五;请填写:张三(组员李四、王五))。

2、主要科研项目名称:可以填多项

3、楼名称/房间号:统一团队有多个实验室,在同一个实验楼上的实验室,房间号归并填写;不在同一实验楼上的实验室,请行填写。如:CCE/102103104。精细楼/102104

4、对于不在同一团队的多名老师共用实验室,请各使用老师明确自己所占房间比例,并各自填写自己的信息

5、“实验室名称”项全部填写“科研实验室”

6、承担本科毕业设计(实验)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等实验室无需在备注栏中填写“教学”,只有在教学大纲或培养方案中列明的课程方可备注栏中填写“教学”。

 

化工学院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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