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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21年度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作者:李亚楠      审核人:    点击:[]

根据《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医保局关于2021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院学生参加2021年度青岛市居民医保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化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保费标准

2021年度,暂不调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校大学生继续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缴费标准执行。为减轻学生负担,学校补贴75元,学生个人只需缴纳75元。按照青岛市政府规定,保费由学校统一代收缴纳,学生个人缴纳部分从学生一卡通中代扣。

自2015年起,如有学生在其中一个年度未参加青岛市居民社保,而想参加2021年度社保的,需补缴未参加年度的保费。补缴保费由学生全额承担。保费金额按照当年度标准执行,2015年度为80元,2016年度为100元,2017年度为110元,2018年度为125元,2019年度为135元,2020年度为150元。

三、保险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0级新生按规定缴费后,自2020年9月1日起即可享受青岛市医保待遇)。

四、信息采集

各年级需做好本单位学生社保参保的宣传工作,在确保每一名学生了解社保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遵循学生自愿参保的原则。参保学生请填写《附件1:参保学生汇总表》,不参保学生请填写《附件2:不参保学生签字确认表》。

五、相关事项

(一)已在家庭地参加医保(含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无需再次从学校参保,学生应当在填写信息登记前询问父母或监护人核实确认。异地就医报销需咨询参保地相关机构,其他地市医保不能迁入青岛本地。

(二)报名参加2021年青岛市居民社保的学生。在提交照片阶段时,2017级至2019级已有新式社保卡的学生,不需要提交照片。2020级青岛生源学生高中时已办有新式社保卡的,也无需提交照片,使用高中时社保卡即可。2020级非青岛生源学生,需要提交照片阶段提交照片。如需办理青岛新社保卡,需注销在生源地办理的社保卡。

(三)因社保卡制作由银行代办,时间较长。是否持有社保卡,与能否报销医药住院费用等无关,学生只需正常参保缴费,即可享受相关报销待遇。有卡与无卡的现实区别是无卡的学生在校医院买药时不能直接刷卡优惠。

(四)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委培、非全日制等学生不能参加。

(五)各年级统计完参保学生后填写《附件3:参保学生应收金额汇总表》

(六)请各年级于11月13之前组织学生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将不参保学生签字确认纸质版送至学院团委1008办公室。

(八)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报销流程件发通知附件。

化工学院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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