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2021年接收研究生调剂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3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一、调剂政策

1、符合教育部2021年关于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和青岛科技大学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英语一需同级或向低英语二调剂。

3、报考学术型的考生可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调剂。

4、不接受同等学力调剂;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

5、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调剂专业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

0817Z1制药工程 学术学位

100700药学学术学位

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05500药学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三、调剂要求

1、在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之前,有意调剂的考生请将《预调剂信息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并连同考研成绩、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和/或六级成绩单、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考生姓名+调剂专业+考研成绩”命名后发送至邮箱:hg84023400@163.com邮箱。

2、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到我院相关专业。

3、审核报名情况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复试的考生务必于网上回复确认信息。具体复试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特别提醒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学院对调剂如有通知,将会及时在学院网站发通知,请考生关注。

五、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刘老师0532-84023400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化工学院

2021年03月13日

附件:《2021年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预调剂信息登记表》

上一条:学院大会通知
下一条:化工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结果公示

Copyright 2019 版权所有: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 E-mail:jingcai@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