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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各硕士研究生: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适应国家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加强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依据《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19〕69号)的相关要求,学院现开展现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硕博连读考生范围及要求:

参见学校标准(https://grad.qust.edu.cn/info/1018/20797.htm

二、开展硕博连读导师要求:

参见学校标准(https://grad.qust.edu.cn/info/1018/20797.htm

三、时间安排

1、4月1日至4月6日(4月6日上午9:00截止),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并向学院递交《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grad.qust.edu.cn/info/1018/2911.htm),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成绩审核。

2、4月6日至4月8日,学院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本学科专家组成),对初选者作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3、4月11日前,学院根据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标,结合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等,研究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青岛科技大学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和《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录取

考生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后,无需考试,直接录取为2021年博士研究生。

五、申请材料收取

有意向申请的硕士二年级学生,4月6日上午9:00前将《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纸质版材料及本申请表中提及的个人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个人成果含但不限于:英语CET-6成绩单、发表或录用待发表在SCI和EI收录/刊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等(各项成果限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为第一署名人;若导师为第一署名人,学生为第二署名人,亦算学生为第一署名人),交至第一教学楼2012室刘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不含支撑材料)和《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人员汇总表》发送至hg84023400@163.com。请申请人员注意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化工学院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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