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化工学院第六届“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作者:李亚楠      审核人:孙明媚    点击:[]

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激发广大学生勤奋进取、砥砺前行的热情,努力营造人人学优,人人争优的良好局面,我院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化工学院“十大优秀学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集体,身心健康;

2.崇尚科学,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学年至少获得一次一等综合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热心为他人服务,表现突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班级、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重要性,精心部署,认真挖掘,推报品学兼优的学生。

2.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各班级、支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接受广大同学的推荐和自荐,并广泛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3.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班级、团支部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学生典型和突出事迹,认真总结,加大宣传,充分展示我院优秀学生的风采。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

各班级、团支部依据评选条件,积极组织本班级、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二)年级推荐

各年级组织对自荐人选的条件进行审核,并结合本年级的实际情况,做好年级推荐工作。

请各年级于5月10日(周一)17:00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600字的事迹材料(附件2)、生活照一张(像素800*600)和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3753@qust.edu.cn,推荐表(附件1)的纸质版汇总到学生工作办公室1008。

(三)终审答辩

候选人经过答辩评审后产生10位优秀学生。答辩形式为3分钟自述。暂定5月18日(周二)进行答辩选拔,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表彰宣传

学院将对化工学院“十大优秀学生”予以表彰。

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上一条:关于公示化工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评审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乐研杯”化工学院2021年大学生生命科学创新创业竞赛的通知

Copyright 2019 版权所有: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 E-mail:jingcai@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