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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建党百年,共筑实验安全——化工学院安全稳定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06-22    作者:刘仕伟      审核人:    点击:[]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教工委、学校等关于做好喜迎建党100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部署会议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学院党政联席会的工作安排部署,学院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使用人要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实验安全事件发生,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具体要求: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完成好。

2、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负责人、使用人的个人责任,很多实验室安全事故均是因为管理疏忽造成,故实验室负责人要将安全职责落实、落细、落地,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在实验室内形成安全公共意识。

3、各实验室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隐患,尤其是存放试剂种类多体量大,使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易制毒制爆等材料及人员相对集中实验室,要防范安全风险的累加效应,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掌握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3、实验室要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运行中的实验必须有人值守,严禁无人值守。通宵实验需提前2天向学院申请报备,报备后方可开实验(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实验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严禁在实验室内边睡觉边值守,防范突发意外事故伤害值守人员生命健康等事件的发生。

4、各实验室结合自身实验室及开设实验的特点,开展本实验室内的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维护使用,未通过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安全培训合格后,形成书面培训记录,实验室内留存;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根据本实验室的特点、课题研究内容等实情,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书,并与实验室内的学生签署,实验室内留存。

5、各实验室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用水、电、气等管理工作。用电方面,设备停止工作时,设备插头拔离插座,晚上关闭实验室时,关掉总电闸;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空调、计算机、电热器、电蚊香器、饮水机等严禁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手机充电器、电吹风等使用完毕必须断开电源。用水方面,详细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等情况造成漏水事故;用气方面,压力气瓶必须做好标识、固定及使用登记等工作,分类分处存放,严禁可燃性气体瓶和助燃性气体瓶混放;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与加热设备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

6、学院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院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对未能履职尽责的个人,在学院大会上予以通报,并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

化工学院

202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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