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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 (修订)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为激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强研究生责任感、使命感,培养兼具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2141号)和学校关于评选2021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化工学院2021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籍的二、三年级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不参加评选,评选学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国家大事,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生活简朴,热爱劳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科研优秀:所有学位课程初试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学位课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ΣMiAi/ΣAi,式中MiAi分别为第i学位课考试成绩和学分数);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国家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一篇文章,署名前两位;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中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心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凡我校注册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均可参加评选:

1.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的第1条和第3条的相关规定;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所有的学位课程考核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活动,工作积极认真,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得到师生的认可与好评;

4.严于律己,关心集体,自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抵制有害于研究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有集体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和社会工作,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委员、校院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舍长。

(三)评选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资格: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者;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毕业者;

4.其他不符合评选情形的。

三、评选比例

1.优秀研究生按在籍二、三年级研究生数的10%评选;

2.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在籍二、三年级研究生数的3%评选。

四、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成立由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名单详见附件。

2.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评审细则,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提交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及相关的支撑材料。

2)民主评议。学院评议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评议。按照评选比例,推荐学院获奖候选人名单。

3)公示上报。推荐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对评定结果持有异议者,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学院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五、评选要求

1. 针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均为初始成绩,补考或重修成绩不作为参考依据;违纪处分的行为包含考风考纪、行为规范等各方面。

2. 在同一次评选中,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得重复获奖。

3. 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五、其他

本细则由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议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评议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化工学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








附件


化工学院2021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议小组名单


    长:刘仕伟、孙明媚

副组长:刘  彬、王乐昌

班主任代表: 哲、付文静、耿 赛、韩晶杰、候利强、李亚楠、刘 玲、刘猛帅、刘永卓、刘毓翔、柳晓阳、秦洪庆、孙希玲、殷佳珞、邹慧斌

学  生代表:范雅琪、宫一鸣、郝杨杨、黄玉青、江芸莹、刘颖、尚亚琼、苏文媛、王志勇、魏晓彤、徐再凤、张家炜、张宁宁、赵慧琳、张 倩

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议小组办公室设在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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