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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化工学院2021年秋季企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作者:付文静      审核人:孙明媚    点击:[]

为激励化工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搭建校企合作育人平台,提高学生就业质量,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康盛彩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企业奖学金,现将评选通知如下:

一、华昌奖学金

设置办法

金额

化工专业人数

研究生

本科生

一等奖

4000元

1

2

二等奖

3000元

1

5

三等奖

2000元

2

7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3、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应位于同一评选范围的前20%。

4、同等条件下,参加科技创新类活动获奖的学生、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拟签约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康盛彩虹奖学金

(一)设置办法

奖励本科生、研究生共计14人(其中研究生4-5人),每人奖励2000元。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30%。

4、未收到过任何处分,必修课及限选课考试全部通过。

5、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同学优先考虑、拟签约济宁康盛彩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学生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以上奖学金其中之一,不可重复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上交纸质证明材料。所有申请材料由学生个人准备,学生需对本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全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纸质版申请表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各年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对学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签署意见,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

3、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各年级上报情况初步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获奖人员人申请表、获奖人名单及证明材料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备案。

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金。

化工学院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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