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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化工学院2022年秋季企业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    作者:付文静      审核人:孙明媚    点击:[]

为激励化工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搭建校企合作育人平台,提高学生就业质量,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临沂三丰化工有限公司、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企业奖、助学金,现将评选通知如下:

一、华昌奖学金

设置办法

金额

化工专业人数

研究生

本科生

一等奖

4000

1

2

二等奖

3000

1

5

三等奖

2000

2

7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3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应位于同一评选范围的前20%

4同等条件下,参加科技创新类活动获奖的学生、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拟签约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学生优先评选。

二、三丰奖学金

(一)设置办法

研究生5名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13名,每人奖励1500元。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纪守法,尊敏师长,团结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研究生能牢固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动手能力和研发创造力,并取得一定的项目研究成果。

3、本科生要求各科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名次必须在班级的前20%,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工作。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科研方面有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5、申请的学生英语水平良好,至少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6、申请的学生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及实习经验,具有良好的合素质,体现在坚持诚信,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人际交往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三、“恒丰”助学金

“恒丰”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共计10人,每人2700元

、评选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以上奖、助学金其中之一,不可重复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上交纸质证明材料。所有申请材料由学生个人准备,学生需对本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全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纸质版申请表请于2022114日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各年级奖学金评议对学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签署意见,报学院学金评定小组。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各年级上报情况初步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获奖人员人申请表、获奖人名单及证明材料留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备案。

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助学金。

                                               化工学院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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