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化工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子系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复核修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根据学生申请信息进行认定审核,现将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参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化工学院团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32-84022708、0532-84022923
化工学院团委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