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7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根据主管部门及学校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监督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应急小组,指导、管理、监督与实施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所有参与复试等工作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本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本次的复试工作。

二、招生学科(领域)

具体招生学科(领域)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我院执行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领域),可接收调剂考生。达到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我院同一门类下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二)基本条件

我院严格落实国家调剂政策,不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1.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同一门类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和总分均符合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例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

5.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调剂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程序执行。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2.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及时回复。

3.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院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的,学院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

具体调剂办法详见我院后续通知。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院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学院将结合一志愿上线人数,对于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将按照学校规定,采取自划线确定复试人数。

2.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领域)招生计划的120%,原则上不超过200%。

3.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学院已划定分数线,原则上不接受调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所有审核材料和缴费都通过网上提交,线上提交材料和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29号下午17时。考生使用账号和密码在学校研究生复试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仅限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登录网址:http://yjsfs.qust.edu.cn。系统平台使用方法详见《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线上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入学时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1)所有参加一志愿复试批次的考生复试方式均为现场复试。

(2)调剂志愿批次复试考生另行通知。

2.基本要求

本年度学院采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既重视考生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一贯表现。

3.复试方式、内容与要求

复试采用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200分。

(1)专业测试

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专业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学院通知。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占20分。

(3)加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方式采取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

(4)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保密室备查。

(四)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1.加强考前、考中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严防“作弊”。

2.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所有成员均实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员参加此次复试的,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工作。

3.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应由学科负责人员在面试前召集所有评委统一评分尺度,并在每组复试1-2名考生后进行集中试评,进一步校正组间误差,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五)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将诚信考核贯穿于整个复试录取工作,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六)体检要求

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该专业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专业测试低于30分或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及时在研招网确认。

(六)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1.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532-84023400

3.本办法由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化工学院

2024年03月27日

上一条: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4年化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Copyright 2019 版权所有: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 E-mail:jingcai@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