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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博士后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6-10-13    作者:彭娅丽      初审:赵瑞阳     终审:贾建闯    点击:[]

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创建于1958年,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与化工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第四、五轮全国评估均为B+,2025软科排名全国第18位、进入前10%。

青岛科技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于2008年,依托化工学院,以生态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高性能有机光学聚合物与先进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等7个国家级教科研平台和9个省部级平台为支撑。现有专任教师156人,正高63人、博导57人,国家级人才9人、省级人才38人,建站以来培养博士后50余名,在站46人。近五年承担国家级项目80余项、省部级项目100余项、企业课题300余项,到账科研经费超4亿元;获国家科技奖3项,发表SCI论文15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300余件。

为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和科研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30名,诚挚欢迎优秀青年博士加入。

一、招收方向

主要招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化工过程、系统工程、分离工程、制药工程、精细化工、生物质化工、材料科学与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新型能源材料及器件、电化学储能、碳材料、高分子材料、有机合成、油田化学等相关专业。

二、应聘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3、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4、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写作能力;

5、作为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6、本校培养的博士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岗位职责

1、全职在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与合作导师商定的科研任务及考核目标;

2、围绕化学工程与技术及相关交叉方向开展原创性研究,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等科研项目;

3、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

4、参与学院、流动站及课题组的科研平台建设、学术交流与团队工作,协助指导研究生;

5、遵守学校、学院博士后管理规章制度,按期完成中期考核等相关工作。

四、相关待遇

1、在站期间计算工龄,享受我校在职人员的相应福利待遇,年薪25万元以上,包括:

(1)每年固定工资、保险按国家、省市和我校有关规定发放(14万元以上);

(2)根据青岛市相关政策,每人每年8.4万元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

(3)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学校业绩津贴分配办法参与分配。

2、进站后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根据青岛市相关政策,经过专家评审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1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3、进站时可通过“2+3”青年教师贯通式培养模式申请教职或出站后达到条件申请教职;同时个人业绩优秀者,推荐申请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具体条件参照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4、出站后留青工作或留青创业的,根据青岛市相关政策,可申领25万元安家补贴。

5、可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申请青岛市相关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

6、博士后工作期间,学校和学院支持、鼓励在站博士后申请并主持各类博士后科研项目,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等。

五、校企联合培养

学院开展与万华化学、中国石化、新华制药、新和成集团等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博士后培养工作。

1、联合培养实行“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双导师制,由学院合作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指导,研究课题主要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

2、博士后可根据协议在流动站和企业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开展研究。企业提供科研条件、项目经费及相应薪酬补贴,学校提供流动站平台和学术资源。

3、联合培养博士后须签订学校、企业、博士后三方协议,明确工作地点、研究任务、待遇、知识产权和出站考核等事项。

六、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化工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由流动站进行初审:

(1)《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审批表》(学校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近5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获批的专利、承担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化工学院博士后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认真评议,结合本学科发展规划与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遴选拟招收的博士后,并将《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审批表》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必要时学院还应与申请人培养单位和导师联系,具体了解其思想品质、科研能力、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

2、网上申请

经博士后流动站初审,学校审批同意拟招收的申请者,在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表格下载”中下载《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2019版),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盖章。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学校博管办和省博管办网上审核通过后,办理入站手续。

3、入职手续

已通过网上审核人员,需及时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青岛科技大学在职做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

七、联系方式

1、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地址: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4001

联系电话:0532-88959200

邮箱:qustbsh4001@qust.edu.cn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

2、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地址:四方校区CCF楼825

联系电话:0532-84022879

邮箱:hgxy@qust.edu.cn;02828@qust.edu.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

八、其他

应聘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化工学院博士后+姓名+研究方向”。

本启事未尽事宜,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及山东省、青岛市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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