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推进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助管工作,引导研究生增强自立、自强的意识,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办法》(青科大〔2015〕3号)精神以及《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http://grad.qust.edu.cn/content/?17534.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管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管岗位以“按需设岗、按劳取酬、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严格考核”的原则设立,工作范围涵盖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教育、管理各个方面。具体岗位及数目如下:
岗位
| 职责
| 人数
|
日常管理岗
| 协助2016级老师做研究生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
| 2
|
日常工作汇总
| 汇总三个年级的教育管理日常工作,原则上要求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
| 1
|
二、申请条件要求
1、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工作时间充足;
4、同等条件下贫困研究生优先。
三、助管津贴标准与发放
1、每个助管岗位应保证每周的工作量在2天左右,津贴标准为400元/岗·月,按劳分配,按月发放;
2、次月初统一发放上月的助管薪酬。
3、助管酬金由财务处打至我校统一发放的建行卡中,请未办理的同学尽快办理。
四、助管岗位要求与考核
1、助管试用期为一个月,岗位聘期一般为一学期,学院将严格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对研究生助管进行岗前培训、管理与考核,期满后合格者可以续聘;
2、对不能胜任的研究生助管,学院可随时解聘,扣除其部分岗位酬金并取消其下一学期助管岗位申请资格。
五、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于9月18日(周日)上午10点之前交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学院将择优选拔研究生助管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doc
化工学院
201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