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大学生成长成才并满足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办学的的需要,三丰化工有限公司将奖励13名品学兼优的化工本科学子奋发成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范围
用于奖励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每年共奖励13名本科学生,奖学金1500元/人。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本科生要求各科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名次必须在班级的前20%,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工作。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取得校级(含校级)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4、申请的学生英语水平良好,至少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5、申请的学生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及实习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体现在坚持诚信,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人际交往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6、原则上本学年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
三、奖学金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递交《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三丰奖学金”申请表》;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所有申请材料由学生个人准备,每位学生需对本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2.学院奖助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开展评审工作,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必要时通过公开答辩的形式产生候选人。
3.学院奖助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获奖人员人申请表、获奖人名单及证明材料留学院奖助评审委员会进行备案。
4.组织相应奖金的发放并举办颁奖仪式。
四、备注
1、请各班级将填写完整的《化工学院“三丰奖学金”申请表》(格式见本通知附件)纸质版一份,于4月11日(周四)下午5:00前交各年级部。
2、申请奖学金同学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化工学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