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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对2019级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室)、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实验室安全是平安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保障。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是每一名研究生应有的素质之一,为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应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青科大字〔2017〕35号)相关要求及研究生院《关于在2019级研究生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现对2019级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核,通知如下:

(1)学院对所有在校2019级研究生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即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的学生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

(2)2019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的相关材料、视频等请同学们课后自学,相关自学材料请各班负责人到学院分团委刘彬老师处拷贝,并及时发给本班同学。

(3)2019级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时间暂定于下学期第2周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80分为及格分,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同学,必须参加补考且通过,方可开展实验工作。

(4)学院将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于第一次考核不通过的学生,学校将在评审学业奖学金、国奖奖学金等奖励及荣誉称号时予以体现。

(5)研究生导师和各实验室管理员应针对本实验室操作规定、仪器设备的使用规范、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置、化学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规范等内容对学生做具体培训并留存记录资料,确保学生明确实验室危险源,掌握防护措施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室)、研究生导师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催促学生做好实验室安全知识的自学事宜。

化工学院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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