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化工学院第七届“十佳团支书”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年级推荐、学院评审(结合文字材料和视频资料),确定化工学院第七届“十佳团支书”评选结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于4月10日前通过qq实名向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反映。
具体名单如下(按年级排序):
张青、刘玉珠、张圆雪、陈彦臻、王明泽、李巍、马延梅、唐家璇、胡明月、崔晓楠。
拟推荐化工174班陈彦臻同学参加学校第十三届“十佳团支书”评选。
化工学院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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