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及内务检查评分细则,化工学院学生会纪检部于第11周对化工学院本科生进行了夜不归宿和宿舍违章电器使用情况的检查。
夜不归宿者:无
违章电器使用与无人用电者:通报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11月13日至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辅导员老师及时反映。
化工学院学生会
2020年11月13日
上一条:【公示】化工学院第十五届宿舍文化节获奖名单公示 下一条:【公示】化工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一周宿舍卫生安全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