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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化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作者:耿赛      审核人:    点击:[]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做好我校参加该项竞赛的各项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做好学院作品的选拔推荐工作,学院拟于5月2日前完成院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6.国际赛道。鼓励各单位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及海外校友积极参赛。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做好指导老师配备、实验设备和资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进行竞赛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竞赛作品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化工学院对作品和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

(二)材料提交

各参赛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后,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1:大赛报名表;

2.附件2:大赛报名汇总表;

3.附件3:项目计划书;

4.已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需提交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5.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6.授权专利、技术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

7.一分钟展示视频。

各参赛同学请于5月1日10: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化工学院分团委1012办公室耿赛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engsai@qust.edu.cn,邮件名和文件名统一命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学院将择时开展学院初赛。要求:纸质版材料1式1份;《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word文件。

3.2018年5月上旬,网络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通过网络对各项目团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选出60个团队进入大赛集训营。

4.2018年5月中旬,大赛集训营

学校将邀请相关大赛评委对进入集训营的项目进行集中培训。

5.2018年5月下旬-6月上旬,校级初赛

学校将组织专家,通过审阅项目计划书、项目演示文档、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对参加集训营的60个项目现场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参赛项目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项目直接进入金奖银奖决赛,B类项目进入复活赛,C类项目直接确定为铜奖,D类项目直接确定为优秀奖。进入决赛项目数量根据分组情况确定。

6.2018年6月上旬,校级决赛

第一轮:复活赛

对B类项目进行复活赛。学校将组织专家,通过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对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遴选出优秀项目进入金奖银奖决赛。

第二轮:金奖银奖决赛

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参赛团队的现场展示(10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情况,将进入金奖银奖决赛的15个项目分别确定为金奖和银奖,其中金奖5项,银奖10项。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金奖5项、银奖10项、铜奖15项,优秀奖若干,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对金奖项目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大赛组织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5个,同时授予金奖项目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获奖团队应积极参加后期学校组织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选拔和培训,学校将根据上级分配的参赛名额,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联系人:耿赛

联系电话:0532-84022923

邮箱:gengsai@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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