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研究生同学: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万华化学奖学金”有关管理办法,现将化工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青岛科技大学——万华化学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研究生一、二年级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2000元/人,6名
三、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品德修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的同学当中排名在前40%,英语CET4成绩≥426分;或积极参加创新创业赛事,获省级以上比赛二等奖(银奖)及以上者。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社会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各方面表现突出,有担任就业创业工作学生助理经历者优先。
4.参评“青岛科技大学—万华化学奖学金”的同学,科研成果突出,还满足如下规定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发表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2)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且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授权一件;
3)首位完成人获得市厅级、前3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前5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者。
以上科研成果均要求第一单位为青岛科技大学,且导师在列,其余无效。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表现优秀;
5.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青岛科技大学—万华化学奖学金”评选资格:
1)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评选学年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的;
4)修读年限超过3年的。
5)原则上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企业奖学金(金能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富海科技创新奖学金、三丰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评选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愿申请“青岛科技大学—万华化学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本人自愿向化工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所有申请材料由学生个人准备,每位学生需对本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如发现申请材料重复使用,则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申请材料核实
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申请材料公示
学院将公布申请人员名单以及参评相关材料。研究生在学院公示申请人相关材料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学院评选
公示期满,根据研究生的提交的材料评审出学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获得者初步人员。
5.获奖初步人员名单公示
学院将获奖初步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学院将上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评审要求
1、学院将严格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万华化学奖学金”有关管理办法组织评审工作,研究生万华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对于申报企业奖学金学生中经学院评审专家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
3、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 = 课程成绩(40%) + 科研成绩(40%) + 日常表现成绩(20%)
六、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名时间:请有意参评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的同学于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前,将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报到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以材料报送确认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上交方式:
1、“青岛科技大学——万华化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以个人为单位,纸质版、电子版);
2、“青岛科技大学——万华化学奖学金”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三(以年级为单位,纸质版、电子版);
3、“青岛科技大学——万华化学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四(以年级为单位,纸质版、电子版);
4、化工学院研究生日常表现赋分表,附件五(以个人为单位,纸质版、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上交材料必须真实,各项表格填写必须规范(附部分参照样例)。
2、各种表格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交,各种证明材料如学业成绩单、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科研论文首页或收录证明、奖励证明等请用大档案袋包装。
七、说明
(一)科研成果量化参照《化工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分计算办法(2017年试行)》,附件二。
(二)学院监督电话84022507,只接受实名申诉和举报。
化工学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