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化工学院“十大自立自强标兵”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各班级、团支部推荐,评审团认真评审,现将化工学院“十大自立自强标兵”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于4月22日前向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008反映。电话:0532-84022708。
化工学院“十大自立自强标兵”拟推荐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栾传宝、刘新春、崔晓楠、王乐斌、卢雪玉、连树熠、邵宁宁、张辉、马美媛、陈政润
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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